各市人民政府、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:
《辽宁省“十三五”高校人才培养规划》已经省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
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教育厅
2016年7月12日
附件:辽宁省“十三五”高校人才培养规划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