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厅委、各直属机构:
经省政府同意,现将全省“十三五”重点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全省“十三五”重点专项规划是《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》在特定领域的细化和落实,是引导特定领域发展,布局、审批、核准重大项目,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,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重点专项规划要求,结合本地区、本部门实际,认真制定实施方案,确保全省“十三五”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。以下是《辽宁省现代农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》全文。
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2016年6月26日
附件:辽宁省现代农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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